行业动态
8月16日,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调整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。自本月20日零时起,巡游车运价进行调整。主要调整内容如下:
1.起步价
保持10元/2公里不变。
2.里程价
由2.6元/公里调为2.7元/公里。
3.返空费
由25-50公里部分按里程价加收30%、50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价加收60%,调整为20-35公里部分按里程价加收30%、35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价加收60%。
收取时间由6时至23时,调整为全天收取。
4.候时费(慢速等候费)
保持每分钟0.8元不变,起收条件由时速0公里调整为时速低于10公里。
5.附加费
保留夜间附加费,新增重点区域特殊时段和春节附加费,取消燃油附加费。
夜间附加费
保持每天23:00至次日6:00时段,按起步价和里程价加收30%夜间附加费标准不变。
重点区域特殊时段附加费
每天23:30至次日6:00时段,从深圳机场出发的,每运次加收15元;从深圳北站出发的,每运次加收5元。
春节附加费
春节期间(除夕00:00-年初六23:59),每运次加收10元。
6.预约服务费(电召服务费)
由2元/次调整为不高于6元/次,具体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与服务平台协商确定。
7.大件行李费
保持体积超过0.2立方米、重量超过20公斤的大件行李,每件0.5元标准不变。
对照现行运价体系和2019年运营数据静态比较,综合各项调整因素,运价调整后,整体运价水平提高7.68%。乘客每运次平均增加2.27元,其中,新增运价项目乘客影响面为总客流量的1.37%。
这次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,旨在提高驾驶员运营积极性,增加运力供给,缓解深圳机场、深圳北站等重点区域夜间轨道交通、常规公交等停止运营后乘客“打车难”,更好满足公众出行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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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134555566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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